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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大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快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步伐,我市将开展2008年度大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指导和扶持内容 1、指导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3、对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的人员培训、专利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内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各区、市、县知识产权局、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发展局、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及各行业管理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按照《大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中省直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 2、申报材料:推荐函(由推荐单位出具)、《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4月20日; 3、联系方式 报送部门: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联 系 人:孟宪贵 联系电话:83626408、83631831-1316 电子信箱:mxgbaby@163.com
附件:1、大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 2、知识产权工作概况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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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
2008-3-24 10: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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