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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奖励在大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推荐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予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人员范围 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选实施细则》中评审标准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请推荐单位(专家)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的推荐工作。 (一)单位(部门)推荐 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省直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可组织科学技术专家(专家应不低于5位正高职)进行评价,综合专家意见后进行择优推荐。 (二)专家推荐 可由同一专业领域的5位专家(正高职)或3位院士推荐、提名。 为保证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的严肃性,推荐人不得推荐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以外的人选,同时应按照推荐书的要求独立撰写对所推荐人选的学术贡献或技术成果的评价意见。在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人选存在异议的,推荐人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三、组织报送推荐材料 (一)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书和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可从大连市科技信息网站(http://www.dlinfo.gov.cn/)下载。 (二)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推荐自然科学方面的项目人选,应提交相关论文、专著。 2、推荐技术发明方面的项目人选,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同时应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申请号、授权号等。对于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3、推荐科学技术进步方面的项目人选,应当根据项目人选的不同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 (1)技术开发方面要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2)社会公益方面要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三)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报送《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10份并附电子文件。 2、报送一套推荐书主要附件内容,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装订。 四、推荐截止日期 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于2008年4月15日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五、其他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审。 2、各推荐单位(推荐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回避专家名单,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3、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严格按照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人选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单位:大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联系人:苗慧 联系电话:83686971 83631831—1316
附件:1、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 2、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情况简介表 3、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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