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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扶持和推动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发展,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技术转化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大连市专利技术转化金奖(以下简称金奖),大连市专利技术转化优秀奖(以下简称优秀奖) 二、申报条件 1、2008年6月30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3、专利技术已经在本市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金奖要求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优秀奖要求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4、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纠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等法律纠纷的专利; 5、专利实施单位具有良好信誉,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业绩优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无侵权和违法行为,企业的组织、经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环保、节能减排、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技术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专利技术转化奖申报书》 2、企业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科技研发投入等)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有关行业规定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明。 四、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利实施单位申报、资格初审、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审定和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对获奖的专利转化技术,将在9月份举行的中国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上进行表彰。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专利技术转化奖的企业于8月11日前,将有关申报和推荐材料(文字材料7份及电子版1份)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联系人:孟宪贵 杨力华 联系电话:83626408 83686971
附 件:大连市专利技术转化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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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
2008-8-5 15: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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